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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921

歪酷博客

被进步的风暴倒退着吹向未来

一只掉进玻璃瓶的蚂蚁,看得见光明,却找不到出路。


孤读 @ 2008-08-02 00:05

  有时候,我坐在电脑屏幕前打字,老婆偶尔半夜溜过来,看见杯子空了,帮我冲杯咖啡,安静地呆上一会,或者迷迷糊糊又回去睡了。

  通常我并不清楚老婆曾停留了多久。因为我曾经跟她说,在我需要一个人藏起来快乐、或者一个人藏起来郁闷的时刻,尽量不要打扰我。她人很好,始终没忘。

  活着的意义很广泛,不仅仅是工作,养家,谈情说爱。每一个少年都会老去,每分钟快乐都希望能够永远记得,所以我们的心情,总有零乱的片刻。这时候,或许都需要找到某种渠道渲泄。畅快地敲打着键盘还是整晚盯着屏幕发呆,对我就是一次淋漓的渲泄过程。

  我读的书不多,幸亏读书不多,看问题往往很简单、很片面。我自己当初觉得这样子很好,做个简单的人才可以最大程度的自由。

  可是,自由不是一件容易控制的事情。

  最初没想过好还是不好,天马行空敲打出一些文字,找个地方贴出来,隔些日子自己渐渐忘记了,没想到,居然被一些路过并阅读的朋友记得。我把所有记得的人都当成朋友,在别人的文字中看见似曾相识的心情,那就是彼此间有一些东西是相通的。

  《执子之手》开写,缘于2005年出了一场轻微的车祸,难得有整段修养脚伤的空闲每天可以抱着电脑,心情很好随手就敲了第一章。看过的朋友都会记得,里面大段的对白粗鄙放任,像恶作剧的顽童一时在随意笑骂。

  我不清楚自己的文字水平,真的没读过多少书,文化程度放在当今几如文盲,这点自知之明该是有的。可是心想那又怎么样呢?不是特意写给谁看的,网络上贴文字的规则,就是狗都可以随意放屁,大家都在放,不在乎多我一个。

  《执子》写到第十章开始,是我第一次发现自由丧失,文章牵动了一些人的情绪,有人开始对之抱了某种期待,读者们都很捧场,回应是如此热忱。想我一介小白哪受过这种待遇啊,面对不同心声的回应,当时竟不知该怎样下笔。

  也许这是每一个小白写手都会有的困扰,十字路口左右都有声音在呼喊,自己该往北还是向南?

  当时有位经验很丰富的朋友对我说,猪头,实在写不下去我宁肯你不写,也不要写成悲剧。如果写成悲剧,你的下场会很惨,我只怕,以后你就会潜水。

  他那是爱护,我心里明白。后来《执子》能受到一些欢迎和抬捧,自然全归于那位良师益友的功劳。

  接下来是年底一千零一夜征文。我不认为自己有资格参加,可是既然朋友看的起,写字对自己又从来不是种勉强,怀着试一试的心情敲了一篇。

  死生契阔我并没认真想过怎么写,也可以说完全不知道要怎么写,一气呵成,随手交出。

  写完之后我很轻松,那时我已经决定,写字并不是咱赖以生存的职业,貌似以后也不会再有大把的时间,被骂被批,就随同志们去吧,脱了马甲大家都一样,白白净净一粒俗世微尘,我怕谁冲来咬上一口不成。

  关于写作动机,在很少的回复中才发现,为了你,愿和整个世界为敌。

  不是我在这里煽情,没想过讨好谁但原以为老婆会高兴,结果她并不开心,她甚至至今也没有读完,把这篇死生契阔毁成了一封彻底失败的情书。

  决定还是不再写字了吧,咱天生就不是那块材料。

  换了个马甲潜水,有空上网四处溜达,东游西逛中,竟然找到很多做小白的乐趣。毁作者比写字轻松,骂网友比上街PK安全,心里暗骂那些费力不讨好的作者傻,有时候乐在其中,有时心口细微地一疼。

  原来一个人偷偷在屏幕后面写字,也会有这样的不自由。

  《天下太平》在2006年写了一章,只是在第一章之后就搁置了。当一篇文架构已经变得接近庞大,需要拿出大段的时间大段集中的精力为之辛劳,不是我这种小白写手可以轻松驾驭的,放下对自己才好。

  歇了近一年,2007年三月,在今天已经失去的羔羊论坛,我看到有人在骂我,网络中的朋友,彼此隔着屏幕交往,谁都没有心机城府。某人只是说,潜水归潜水,总该上来冒个泡吧。

  感动了一下。

  因为写了几行字,人家不嫌弃你写得差,肯拿你当朋友想念,这ID差不多值了。

  翻找出仅一章的天下太平,聊以对朋友示好。当时说服自己的理由,就是下决心只完成一卷序章,只是一卷,再长了自己承受不起。

  一卷没来得及贴完,羔羊却已经挂了。接下来的几章字只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坚持到卷一终。

  末尾处‘终’字敲下,我笑过。

  像读过《死生契阔》破口大骂的读者一样,读过《天下太平》卷一不见下文骂我是太监的读者,我心里很感谢,从没有当成在被人骂,而是荣幸。

  我们都是自由的,我也曾骂过别人。

  原本写字是一种情绪宣泄,到最后却变成欠大家债,绝对出乎了我的预料。

  应该只做个单纯的读者才自由对吧?

  几篇字都涉及H,我是成年人,H对我来说是人生平常不过的一部分,可是转换成文字,多少会承受到某种压力。比不上那些呼吸着自由空气的家伙,我今天的现状有老人,有家庭,有孩子,难道要为了写几篇不入流的文字,就把三十几年给我幸福快乐生活的一切都放弃掉吗?如果这些没办法把一切带走,移民概率几乎为零。根埋在这片土地上,走了一辈子都会挂念,当然只能选择留下。

  人生有种种的不自由,对你对我对他,皆是一样。

  经朋友介绍,曾接触过几个职业编辑,大家坐在一起吃饭,酒喝到高兴,说起约上一两篇文章,不经意间问,稿酬几何?曰万一红了,则会很可观。

  只能是万一,我年纪已经老得很难被“万一”两个字蛊惑,这种艰难和缥缈,引力不足够大到让我学飞蛾扑火。

  从来活得自给自足,并不是靠写字为我今天的安定生活买单。如果当年我下决心扑下身子写字,今天……该是很贫困潦倒,相信一定会是这样。自己水平有多差,咱是比谁都清楚的。

  小悴说写字的感觉让人迷恋,我大生感慨。

  《天下太平》有没有序篇,肯定有一些的吧,为自己写字很爽,空闲时敲敲打打,随意乱走,没有目的,没有压力。

  给自己看,自得其乐,是种自由。

  今天的读者阅读品味高绝,白吃白拿已经成了风气不说,更新缓慢会骂,剧情不合意会骂,贴出来?一篇还不算全本的文,人们愿意看吗?有人想要的某种过程结果,作者私人却有不同的设计,他们能接受吗?

  身为一个水平低下的小白级别写手,我这里又敢贴吗?

  一切,等我这死猪头想通了,或者到完全不在乎了,那时才有答案。

  承蒙厚爱,不胜惶恐!



 
孤读 @ 2008-08-01 22:54

  “千辛万苦,十月怀胎,生了女儿,从一个没小猫大的婴儿一把屎一把尿地辛苦抚育长大,忍着乳头的撕裂的疼痛给女儿喂奶,忍着乳腺炎的剧痛给女儿喂奶,每天半夜起夜4.5次给女儿喂奶.断奶后,每天牛奶,奶粉地细细喂育着,每天洗尿布都洗的手褪了皮,女儿半夜生病又是怎么样冒着危险,惊慌失措地跑到漆黑的马路上拦车,被半夜叫起来的医生护士的脸色是多么难看,又是怎么样陪着笑脸听着他们的冷言冷语还得说着好话........长牙时候的一夜一夜啼哭....抱着一晚一晚的在地板上溜达.....是多么的辛苦!
  第一次女儿呀呀学语地叫妈妈,叫爸爸,第一次学会走路,第一次戴上红领巾...女儿懂事,知道父母赚钱不多,从来不主动要吃好的穿好的,夏天还省下冰棍钱给家里买了一斤茄子...没事抱着妈妈爸爸,侬侬软语说爸爸妈妈我爱你们!........上初中,上高中,遭了那么多罪考上大学........毕业了,家里赔上全部积蓄给女儿结婚,巴巴地指望婆家,指望女婿对女儿好,做父母的没任何要求,唯一的要求就是女婿对女儿好......”

这是网上一篇小说《婆婆想吃了媳妇全家》里面的一段。名字看起来怨气很重,我扫了两眼没有仔细看。其实似乎现在普遍媳妇和婆婆之间的关系很难搞好。两个人不管谈恋爱的时候多么多么好,真正结婚了遇到这种媳妇,婆婆,丈夫(儿子)之间的关系总是别别扭扭的。婆婆看自己的儿子对媳妇讨好总是下意识的觉得自己的儿子委屈了,不自觉的拿自己的标准来要求媳妇,要全心全意的对待自己的儿子,不能让他受一点委屈。媳妇看自己老公对婆婆那么好,自己本来就是一个人嫁过来,看见丈夫都帮婆婆说话,那种委屈,孤独种种心思愈发的强烈了。主要还是那个男的身份的尴尬,又是丈夫又是儿子的。总想对两个人都要好,媳妇和婆婆也希望,也都有充分的理由,能对自己更好一点。

其实婆婆和媳妇也想对对方好一点,但是都不知道怎样才能表达自己的好。毕竟不熟悉啊两个人的生活和经历都差的远了去了。双方都离得远远的,像端着火锅一样,既怕伤着对方,更怕伤着自己。

如果足够有钱的话,就买两套房子分开住吧。如果婆婆和媳妇有一方能忍让一点就让一点吧,不过这个毕竟不是长久的办法,女人的心胸不是那么大的,其实每个人都是受不了的忍让底线的。哎,自古艰难唯一死啊!他妈的,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孤读 @ 2008-07-30 21:53

小龚走了,
告别了龚伯母,
告别了我们,
告别了珞珈山,
告别了楼下的大黄,二黑,小白等等众狗狗,
告别了楼下小炒店老板,
告别了楼下小炒店老板的女儿,
……
就这么走了。

不是那个走了,是奔去上海创他新的人生去了。今天他要踏上年轻的战场了。

ps:我送他回来打车的时候,离目的地还有一箭之地的时候,舌绽春雷,大叱一声:“停!”。就在我把钱放到司机手上的一瞬,跳表了。司机虎躯一震,我施施然的下车去了。。。。



 
孤读 @ 2008-07-23 15:57

看了一个叫极品雅词的家伙写的小说,色情小说,《淡色满楼》和《执子之手》,居然被感动了,莫名的涌起一股淡淡的忧伤了。不过,极品雅词小说里的一些女人一贯心太好,太善良,太迁就,太委屈,而相反男猪角却太厚颜,太无耻,太自私,自大又无情,还特好色,绝对的自我主义。

所谓的悲剧就是在你面前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你看。

想起明教教众在死前念的偈语: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怜我世人,忧患实多!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孤读 @ 2008-07-21 23:24



小情人》主演是《荷尔蒙》中的浦和艾乐。在《荷尔蒙》中他们分别属于不同的故事并没有交集。拍《小情人》的时候两个孩子都是十岁,实打实的萝莉和正太。小男孩叫Charlie Trairat(查理哲华),小女孩叫Focus Jirakul(霍嘉丝芝华顾)。挺好玩的是,可以从电影里面看到两个小家伙的成长长大。平生最恨英雄迟暮,次恨萝莉变老。其实英雄迟暮真是深沉的大悲哀,美人白头也就罢了,大家还会记得曾经的韶华风光,英雄迟暮不但以前的所有的成功都会被一笔勾销而且注定成为新英雄的垫脚石和反面。你看现在西班牙的劳尔,虽然球迷可能还会想念一下他,但是西班牙的国家队肯定是不会再想念他的了。

至于萝莉的变老,是纯真和美好的隐退。好吧,好吧我是萝莉控。






《小情人》原为一个网上流传的短篇故事“Want To Tell You, My First Love”,偶然被《湄公河月满奇迹》(2003年第27届香港国际电影节获表扬作品之一)导演捷华马里顾 (Jira Maligool)发现,他深受感动,找来了其作者─泰国著名大学Chulalongkorn University 摄影及电影系毕业生维达也汤于容 (Vithaya Thongyuyong) 及另外五位同学,一起根据这个短篇故事,用八个月的时间创作了剧本,然后拍成电影。

我一直在找这个“Want To Tell You, My First Love”一直没有找到,五年前的片子了啊。只找到一封阿捷給奈娜的信,蛮是感人,不知道是不是。

奈娜:

你好嗎?真的想不到你還記得我們,今天母親來電,告知收到你的結婚請柬,瞬息間你的音容笑靨如潮漲般佔據了我整個腦海,原來我從未真正忘記你。

你搬家那年,我們都只有10歲吧。還記得你搬走的那天,我遲了起床,我拚命地追著載著你的貨車,但雙腳始終賽不過那輛該死的貨車,望著車尾噴出的灰煙,我哭了,我連一聲再見也沒有跟你說。

自此之後我們沒有再見過面,不知你現在是甚麼樣子?其實我們可以說得上是青梅竹馬,我們年齡相若,最巧合的是我們的父親都是理髮師,他們視對方為勁敵,亙不理睬,但我們的母親卻很老友呢,兩家人只有一戶之隔,所以你是我最親密的玩伴。

你還記得我們以前的玩意嗎?因為住在簡樸的鄉下地方,我們玩的都是最簡單的遊戲,男孩子最喜歡彈橡筋,女孩子則愛跳橡筋繩,玩煮飯仔,你樣樣皆精,我對你總是言聽計從,我跟著你和一班女孩子玩煮飯仔,我扮爸爸,你扮媽媽,說真的,我挺喜歡這些女孩子玩意呢。

但是因為和你太親近的關係,我被男同學排擠,他們嘲笑我娘娘腔,那種感覺太難受了,為了讓他們接受我,我不惜接受種種考驗:放開雙手踩單車、脫清光從橋上跳落河…更甚的是剪斷你的橡筋繩,以示和你絕交的決心。奈娜,對不起,我知你很傷心,我又何嘗不是呢,我心裏極度內疚,只是沒有說出口, 你對我不瞅不睬,我實在不知所措, 我竟然找你父親剪了個超短美式流行髮型,回家後給我父親臭罵了一頓。然後,得知你們要搬家的消息,我特意為你做了一條很長的橡筋繩,以為可以在你走的那天交給你…

歲月似箭,轉眼間,我們都已長大成人,但一首那年代的歌,已可令收藏在腦海中某個角落的記憶浮現。現在回想起我們以前共度的時光,甜蜜感覺油然而生,其實我和你之間,除了純真的友誼外,還包括了男女之間戀愛的那種感覺,你也有同感嗎?我為你笑過、哭過,我為了你而和小霸王阿積打架,只因為他在我面前恥笑你,縱使給他打得遍體鱗傷,我也毫無怨言,這不是比友誼多了點甚麼嗎?這不正是你我的初戀嗎?

奈娜,無論你現在變成怎樣,在我心目中,你永遠都是那個雙頰粉紅的小辮子女孩,我的初戀小情人。

祝你幸福快樂

阿捷

不想在对这部电影说别的什么了。我只想说但凡所有不以电影工业著称的国家拍的片子,如果流传到了中国,你遇见了,一定要买来看,因为能从那种“不盛产电影”的地方传过来的电影,一定是一层一层脱颖而出的最好的片子。




 
孤读 @ 2008-07-21 16:38

你在一辆破旧的火车上,一个封闭的空间里,从旅途的起点到终点,此端到彼端,无所事事,百无聊赖。这时候苍井空忽然出现,放下行李,在你面前坐下。


于是,你们操着有点生硬的英语交流,一起聊天,一起吃小吃,一边大饱眼福,火车刹车的时候,苍井空一不小心还扑到你怀里。肉感撩人,暖玉生香。

在火车上你了解到苍井空是来旅行参加满月party的。所以你更改了自己的行程陪她下火车一起去参加这个party。你肯定在心里暗想:这家旅馆要是就剩下一间房,你们就只能一起睡,而且那间房的床很小,也很窄。。。。

当然最后情况不是那么的理想,就在你在房间里面收拾东西的时候,有人敲门敲门,开门一看,苍井空穿着一身性感的比基尼,对你说:“it's so hot!”。。。。。

就此打住你发了情的野狗一样的想象力吧,这不是苍井空的最新A片的情节。小公主已经上岸了,很难再会脱给我们看了。这是一部泰国的青春爱情电影《荷尔蒙》中的一段。《荷尔蒙》说的是四段发生在人生最开始阶段的初恋的故事,四份不同的爱,从泰国北部山峦一直蔓延到南部海滨,在清迈、曼谷、帕然,爱让一切不可能变为可能。 

很难得的是里面所有的演员真正是十五六岁的,不像别的所谓青春偶像剧,一群30多岁的人硬生生的去演十几岁的孩子,怎么看都觉得腻味。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吧,很多少男少女的那种无可言传的心态,微妙的表情都那么的生动。

浦和迈在清迈偶遇从曼谷放假归来的娜娜,并同时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可爱的娜娜,两人约定一人陪娜娜一天,相互竞争,看谁先拿到娜娜的手机号码。两人为了爱和好胜开始各出诡计。最后两人都决定牺牲自己,让对手去陪娜娜过泼水节。一个人过完泼水节的娜娜给两个人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两个人同时给娜娜打电话,娜娜接起电话。。。


爱情故事的情节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能让人体会到其中的感情,或者让人回想起自己的曾经有过的懵懂,紧张,羞涩,慌张,失落,黯然,痛苦,喜悦等等让自己纠结的感觉。那些不能与别人分享和诉说的甜蜜与忧伤,煎熬和兴奋。《荷尔蒙》里面这些淡淡的感觉就像就像盛夏空气中的青木瓜的味道,清新而干净。

我很喜欢里面的那些小细节:迈和浦从娜娜的咖啡店里面出来,两个人都想说自己喜欢娜娜但是都说不出口。蹲在路边吃冰棒的一个小屁孩说:“谁先说谁赢。”两个马上异口同声脱口而出:“我喜欢娜娜。”说完又急又气,都要追打那个小屁孩。

佐是一个宅男,偏偏爱上了校花级美女茜,他费尽心思去追求茜,但是他的所有泡妞知识来源都是来自那些乱七八糟的电影电视剧,所以他用那些很狗血的套路去追茜。




让茜越来越难堪,终于拒绝了佐的追求。


失恋的佐却依然默默地关心着茜,即使是一次次的被别人嘲笑和打击,即使是一次次的醉酒大吐而回。终于,茜的生日到了,大家在酒吧裡庆生,人人high翻天,佐却默默来到学校,为茜的生日画了一整晚的板报,给最特别的小茜。却又在清晨的时候把它撕了下来。

BTW,我觉得这个宅男挺像波波的。


第三段故事就是苍井空的那个故事了。恒和暖相恋三年,感情已十分稳定,暖要到南部实习,恒终于可以告别没日没夜陪女友的日子,可他还是计划着,在他们三周年约会纪念日的那天坐火车到南部与暖见面。但在火车上,恒遇到了苍井空,接下来两人相处中恒终于有点蠢蠢欲动。就在那个满月的party上,恒和苍井空在满月下的沙滩上两个情不自禁,一触即发,剑及履及的时候,

(注:剑及履及这个词自从黄易之后所有人都这么用了,它的本来意思其实不是这样的。我查了一下:亦作“剑及履及”。语出《左传·宣公十四年》:“楚子闻之,投 袂而起,屦及於窒皇,剑及於寝门之外,车及於蒲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围宋。”言楚王急欲出兵为申舟报仇,迫不及待地跑出去,捧鞋的人追到窒皇,捧剑的人追到寝门之外,驾车的人追到蒲胥之市,才追上他。后以“剑及屦及”、“剑及履及”形容行动坚决迅速。 
【解释】形容行动坚决迅速。同“剑及屦及”。
【出处】《新华日报》1943.1.31:“社会上各界领袖,能以身作则,剑及履及的来做,则移风易俗,也绝不是挟泰山以超北海的难事。”)

恒看到了天上的满月,想起自己曾经在满月的时候在电话里给暖弹的吉他,知道自己的荷尔蒙不是身下的这个苍井空,而是远在迈廊实习的暖。于是他告别了小空去迈廊寻找自己的荷尔蒙,但是暖已经从电话里面知道了,她还能原谅恒吗?

艾乐是台湾偶像歌手迪迪的忠实粉丝,为了在即将到来的迪迪泰国演唱会中能用中文和他一起唱歌,她报了一个中文学习班,开始努力学习中文,对迪迪的爱幻化成学习中文的动力,使她在班里的成绩一路领先。


这个小姑娘侧面90分,正面75分吧。15岁的小萝莉啊!咔咔咔~


就在她觉得自己越来越接近心中的偶像的时候,迪迪的曼谷演唱会因故取消。艾乐在dv前一遍又一遍的哭着唱:“你的肝有问题吗?你的肝有问题吗?。。。”后来在祭祖的时候遇到来泰国祭祖的迪迪,经过数次纠葛的擦身而过之后,终于幸福的相遇了。全世界的灯光都为他们而闪耀,至少,艾乐肯定是这么觉得的。

那些单纯的青春悸动啊,是自己亲手酿造的酒。开始喝的时候味道很淡,也不上头,也没怎么放在心上。但是越到后面越觉得这个酒味道绵长,后劲很大,于是越来越不忍喝,也越来越不敢喝。



 
孤读 @ 2008-07-18 03:49

 男       00:21:48
很羡慕兼嫉妒那混蛋,居然是她喜欢的……
 女       00:21:59
其实我很羡慕她
 男       00:22:17
如果我现在向她表白还来得及吗?
 女      00:22:27
如果我说我一直喜欢着你呢?


这应该是最短最感人的爱情故事了吧。



 
孤读 @ 2008-07-18 03:31

就差一步啊,就差一步!没有来得及给你送去我的祝福啊。

7月17是那个老小子赵璧的生日啊,现在已经是7月18号了。

7、8、9、10轮着排下来每个月都有我们寝室一个人的生日。

话说,我一直觉得傅彪挺像赵璧的,还不是一般的像,是神行兼似的。


 
孤读 @ 2008-07-16 04:57


  眉间尺〔2〕刚和他的母亲睡下,老鼠便出来咬锅盖,使他听得发烦。他轻轻地叱了几声,最初还有些效验,后来是简直不理他了,格支格支地径自咬。他又不敢大声赶,怕惊醒了白天做得劳乏,晚上一躺就睡着了的母亲。
  许多时光之后,平静了;他也想睡去。忽然,扑通一声,惊得他又睁开眼。同时听到沙沙地响,是爪子抓着瓦器的声音。
  “好!该死!”他想着,心里非常高兴,一面就轻轻地坐起来。
  他跨下床,借着月光走向门背后,摸到钻火家伙,点上松明,向水瓮里一照。果然,一匹很大的老鼠落在那里面了;但是,存水已经不多,爬不出来,只沿着水瓮内壁,抓着,团团地转圈子。
  “活该!”他一想到夜夜咬家具,闹得他不能安稳睡觉的便是它们,很觉得畅快。他将松明插在土墙的小孔里,赏玩着;然而那圆睁的小眼睛,又使他发生了憎恨,伸手抽出一根芦柴,将它直按到水底去。过了一会,才放手,那老鼠也随着浮了上来,还是抓着瓮壁转圈子。只是抓劲已经没有先前似的有力,眼睛也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通红的小鼻子,咻咻地急促地喘气。
  他近来很有点不大喜欢红鼻子的人。但这回见了这尖尖的小红鼻子,却忽然觉得它可怜了,就又用那芦柴,伸到它的肚下去,老鼠抓着,歇了一回力,便沿着芦干爬了上来。待到他看见全身,——湿淋淋的黑毛,大的肚子,蚯蚓随的尾巴,——便又觉得可恨可憎得很,慌忙将芦柴一抖,扑通一声,老鼠又落在水瓮里,他接着就用芦柴在它头上捣了几下,叫它赶快沉下去。
  换了六回松明之后,那老鼠已经不能动弹,不过沉浮在水中间,有时还向水面微微一跳。眉间尺又觉得很可怜,随即折断芦柴,好容易将它夹了出来,放在地面上。老鼠先是丝毫不动,后来才有一点呼吸;又许多时,四只脚运动了,一翻身,似乎要站起来逃走。这使眉间尺大吃一惊,不觉提起左脚,一脚踏下去。只听得吱的一声,他蹲下去仔细看时,只见口角上微有鲜血,大概是死掉了。
  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
  “尺儿,你在做什么?”他的母亲已经醒来了,在床上问。
  “老鼠……。”他慌忙站起,回转身去,却只答了两个字。
  “是的,老鼠。这我知道。可是你在做什么?杀它呢,还是在救它?”
  他没有回答。松明烧尽了;他默默地立在暗中,渐看见月光的皎洁。
  “唉!”他的母亲叹息说,“一交子时〔3〕,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也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有人报的了。”
  他看见他的母亲坐在灰白色的月影中,仿佛身体都在颤动;低微的声音里,含着无限的悲哀,使他冷得毛骨悚然,而一转眼间,又觉得热血在全身中忽然腾沸。
  “父亲的仇?父亲有什么仇呢?”他前进几步,惊急地问。
  “有的。还要你去报。我早想告诉你的了;只因为你太小,没有说。现在你已经成人了,却还是那样的性情。这教我怎么办呢?你似的性情,能行大事的么?”
  “能。说罢,母亲。我要改过……。”
  “自然。我也只得说。你必须改过……。那么,走过来罢。”
  他走过去;他的母亲端坐在床上,在暗白的月影里,两眼发出闪闪的光芒。
  “听哪!”她严肃地说,“你的父亲原是一个铸剑的名工,天下第一。他的工具,我早已都卖掉了来救了穷了,你已经看不见一点遗迹;但他是一个世上无二的铸剑的名工。二十年前,王妃生下了一块铁〔4〕,听说是抱了一回铁柱之后受孕的,是一块纯青透明的铁。大王知道是异宝,便决计用来铸一把剑,想用它保国,用它杀敌,用它防身。不幸你的父亲那时偏偏入了选,便将铁捧回家里来,日日夜夜地锻炼,费了整三年的精神,炼成两把剑。
  “当最末次开炉的那一日,是怎样地骇人的景象呵!哗拉拉地腾上一道白气的时候,地面也觉得动摇。那白气到天半便变成白云,罩住了这处所,渐渐现出绯红颜色,映得一切都如桃花。我家的漆黑的炉子里,是躺着通红的两把剑。你父亲用井华水〔5〕慢慢地滴下去,那剑嘶嘶地吼着,慢慢转成青色了。这样地七日七夜,就看不见了剑,仔细看时,却还在炉底里,纯青的,透明的,正像两条冰。
  “大欢喜的光采,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
  “‘你只要看这几天的景象,就明白无论是谁,都知道剑已炼就的了。’他悄悄地对我说。‘一到明天,我必须去献给大王。但献剑的一天,也就是我命尽的日子。怕我们从此要长别了。’
  “‘你……。’我很骇异,猜不透他的意思,不知怎么说的好。我只是这样地说:‘你这回有了这么大的功劳……。’
  “‘唉!你怎么知道呢!’他说。‘大王是向来善于猜疑,又极残忍的。这回我给他炼成了世间无二的剑,他一定要杀掉我,免得我再去给别人炼剑,来和他匹敌,或者超过他。’
  “我掉泪了。
  “‘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决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已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的眼里忽然发出电火随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去。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地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颈子上,给我报仇!’”
  “那天父亲回来了没有呢?”眉间尺赶紧问。
  “没有回来!”她冷静地说。“我四处打听,也杳无消息。后来听得人说,第一个用血来饲你父亲自己炼成的剑的人,就是他自己——你的父亲。还怕他鬼魂作怪,将他的身首分埋在前门和后苑了!”
  眉间尺忽然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得每一枝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
  他的母亲站起了,揭去床头的木板,下床点了松明,到门背后取过一把锄,交给眉间尺道:“掘下去!”
  眉间尺心跳着,但很沉静的一锄一锄轻轻地掘下去。掘出来的都是黄土,约到五尺多深,土色有些不同了,随乎是烂掉的材木。
  “看罢!要小心!”他的母亲说。
  眉间尺伏在掘开的洞穴旁边,伸手下去,谨慎小心地撮开烂树,待到指尖一冷,有如触着冰雪的时候,那纯青透明的剑也出现了。他看清了剑靶,捏着,提了出来。
  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随乎都骤然失了光辉,惟有青光充塞宇内。那剑便溶在这青光中,看去好像一无所有。眉间尺凝神细视,这才仿佛看见长五尺余,却并不见得怎样锋利,剑口反而有些浑圆,正如一片韭叶。
  “你从此要改变你的优柔的性情,用这剑报仇去!”他的母亲说。
  “我已经改变了我的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
  “但愿如此。你穿了青衣,背上这剑,衣剑一色,谁也看不分明的。衣服我已经做在这里,明天就上你的路去罢。不要记念我!”她向床后的破衣箱一指,说。
  眉间尺取出新衣,试去一穿,长短正很合式。他便重行叠好,裹了剑,放在枕边,沉静地躺下。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般,倒头便睡,清晨醒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他醒着。他翻来复去,总想坐起来。他听到他母亲的失望的轻轻的长叹。他听到最初的鸡鸣;他知道已交子时,自己是上了十六岁了。


  当眉间尺肿着眼眶,头也不回的跨出门外,穿着青衣,背着青剑,迈开大步,径奔城中的时候,东方还没有露出阳光。杉树林的每一片叶尖,都挂着露珠,其中隐藏着夜气。但是,待到走到树林的那一头,露珠里却闪出各样的光辉,渐渐幻成晓色了。远望前面,便依稀看见灰黑色的城墙和雉堞〔6〕。
  和挑葱卖菜的一同混入城里,街市上已经很热闹。男人们一排一排的呆站着;女人们也时时从门里探出头来。她们大半也肿着眼眶;蓬着头;黄黄的脸,连脂粉也不及涂抹。
  眉间尺预觉到将有巨变降临,他们便都是焦躁而忍耐地等候着这巨变的。
  他径自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了一身汗。转出北方,离王宫不远,人们就挤得密密层层,都伸着脖子。人丛中还有女人和孩子哭嚷的声音。他怕那看不见的雄剑伤了人,不敢挤进去;然而人们却又在背后拥上来。他只得宛转地退避;面前只看见人们的背脊和伸长的脖子。
  忽然,前面的人们都陆续跪倒了;远远地有两匹马并着跑过来。此后是拿着木棍,戈,刀,弓弩,旌旗的武人,走得满路黄尘滚滚。又来了一辆四匹马拉的大车,上面坐着一队人,有的打钟击鼓,有的嘴上吹着不知道叫什么名目的劳什子〔7〕。此后又是车,里面的人都穿画衣,不是老头子,便是矮胖子,个个满脸油汗。接着又是一队拿刀枪剑戟的骑士。跪着的人们便都伏下去了。这时眉间尺正看见一辆黄盖的大车驰来,正中坐着一个画衣的胖子,花白胡子,小脑袋;腰间还依稀看见佩着和他背上一样的青剑。
  他不觉全身一冷,但立刻又灼热起来,像是猛火焚烧着。他一面伸手向肩头捏住剑柄,一面提起脚,便从伏着的人们的脖子的空处跨出去。
  但他只走得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因为有人突然捏住了他的一只脚。这一跌又正压在一个干瘪脸的少年身上;他正怕剑尖伤了他,吃惊地起来看的时候,肋下就挨了很重的两拳。他也不暇计较,再望路上,不但黄盖车已经走过,连拥护的骑士也过去了一大阵了。
  路旁的一切人们也都爬起来。干瘪脸的少年却还扭住了眉间尺的衣领,不肯放手,说被他压坏了贵重的丹田〔8〕,必须保险,倘若不到八十岁便死掉了,就得抵命。闲人们又即刻围上来,呆看着,但谁也不开口;后来有人从旁笑骂了几句,却全是附和干瘪脸少年的。眉间尺遇到了这样的敌人,真是怒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又脱身不得。这样地经过了煮熟一锅小米的时光,眉间尺早已焦躁得浑身发火,看的人却仍不见减,还是津津有味随的。
  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也向他看了一会,不觉慢慢地松了手,溜走了;那人也就溜走了;看的人们也都无聊地走散。只有几个人还来问眉间尺的年纪,住址,家里可有姊姊。眉间尺都不理他们。
  他向南走着;心里想,城市中这么热闹,容易误伤,还不如在南门外等候他回来,给父亲报仇罢,那地方是地旷人稀,实在很便于施展。这时满城都议论着国王的游山,仪仗,威严,自己得见国王的荣耀,以及俯伏得有怎么低,应该采作国民的模范等等,很像蜜蜂的排衙〔9〕。直至将近南门,这才渐渐地冷静。
  他走出城外,坐在一株大桑树下,取出两个馒头来充了饥;吃着的时候忽然记起母亲来,不觉眼鼻一酸,然而此后倒也没有什么。周围是一步一步地静下去了,他至于很分明地听到自己的呼吸。
  天色愈暗,他也愈不安,尽目力望着前方,毫不见有国王回来的影子。上城卖菜的村人,一个个挑着空担出城回家去了。
  人迹绝了许久之后,忽然从城里闪出那一个黑色的人来。“走罢,眉间尺!国王在捉你了!”他说,声音好像鸱枭。
  眉间尺浑身一颤,中了魔似的,立即跟着他走;后来是飞奔。他站定了喘息许多时,才明白已经到了杉树林边。后面远处有银白的条纹,是月亮已从那边出现;前面却仅有两点磷火一般的那黑色人的眼光。
  “你怎么认识我?……”他极其惶骇地问。
  “哈哈!我一向认识你。”那人的声音说。“我知道你背着雄剑,要给你的父亲报仇,我也知道你报不成。岂但报不成;今天已经有人告密,你的仇人早从东门还宫,下令捕拿你了。”
  眉间尺不觉伤心起来。
  “唉唉,母亲的叹息是无怪的。”他低声说。
  “但她只知道一半。她不知道我要给你报仇。”
  “你么?你肯给我报仇么,义士?”
  “阿,你不要用这称呼来冤枉我。”
  “那么,你同情于我们孤儿寡妇?……”
  “唉,孩子,你再不要提这些受了污辱的名称。”他严冷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10〕。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好。但你怎么给我报仇呢?”
  “只要你给我两件东西。”两粒磷火下的声音说。“那两件么?你听着:一是你的剑,二是你的头!”
  眉间尺虽然觉得奇怪,有些狐疑,却并不吃惊。他一时开不得口。
  “你不要疑心我将骗取你的性命和宝贝。”暗中的声音又严冷地说。“这事全由你。你信我,我便去;你不信,我便住。”
  “但你为什么给我去报仇的呢?你认识我的父亲么?”
  “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但我要报仇,却并不为此。聪明的孩子,告诉你罢。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暗中的声音刚刚停止,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
  “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地尖利地笑。
  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的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咀嚼骨头的声音。
  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向黑色人扑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咀嚼骨头的声音。
  他已经掣起地上的青衣,包了眉间尺的头,和青剑都背在背脊上,回转身,在暗中向王城扬长地走去。
  狼们站定了,耸着肩,伸出舌头,咻咻地喘着,放着绿的眼光看他扬长地走。
  他在暗中向王城扬长地走去,发出尖利的声音唱着歌: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爱青剑兮一个仇人自屠。
  夥颐连翩兮多少一夫。
  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
  头换头兮两个仇人自屠。
  一夫则无兮爱乎呜呼!
  爱乎呜呼兮呜呼阿呼,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11〕


  游山并不能使国王觉得有趣;加上了路上将有刺客的密报,更使他扫兴而还。那夜他很生气,说是连第九个妃子的头发,也没有昨天那样的黑得好看了。幸而她撒娇坐在他的御膝上,特别扭了七十多回,这才使龙眉之间的皱纹渐渐地舒展。
  午后,国王一起身,就又有些不高兴,待到用过午膳,简直现出怒容来。
  “唉唉!无聊!”他打一个大呵欠之后,高声说。上自王后,下至弄臣,看见这情形,都不觉手足无措。白须老臣的讲道,矮胖侏儒〔12〕的打诨,王是早已听厌的了;近来便是走索,缘竿,抛丸,倒立,吞刀,吐火等等奇妙的把戏,也都看得毫无意味。他常常要发怒;一发怒,便按着青剑,总想寻点小错处,杀掉几个人。
  偷空在宫外闲游的两个小宦官,刚刚回来,一看见宫里面大家的愁苦的情形,便知道又是照例的祸事临头了,一个吓得面如土色;一个却像是大有把握一般,不慌不忙,跑到国王的面前,俯伏着,说道:
  “奴才刚才访得一个异人,很有异术,可以给大王解闷,因此特来奏闻。”
  “什么?!”王说。他的话是一向很短的。
  “那是一个黑瘦的,乞丐似的男子。穿一身青衣,背着一个圆圆的青包裹;嘴里唱着胡诌的歌。人问他。他说善于玩把戏,空前绝后,举世无双,人们从来就没有看见过;一见之后,便即解烦释闷,天下太平。但大家要他玩,他却又不肯。说是第一须有一条金龙,第二须有一个金鼎。……”
  “金龙?我是的。金鼎?我有。”
  “奴才也正是这样想。……”
  “传进来!”
  话声未绝,四个武士便跟着那小宦官疾趋而出。上自王后,下至弄臣,个个喜形于色。他们都愿意这把戏玩得解愁释闷,天下太平;即使玩不成,这回也有了那乞丐似的黑瘦男子来受祸,他们只要能挨到传了进来的时候就好了。
  并不要许多工夫,就望见六个人向金阶趋进。先头是宦官,后面是四个武士,中间夹着一个黑色人。待到近来时,那人的衣服却是青的,须眉头发都黑;瘦得颧骨,眼圈骨,眉棱骨都高高地突出来。他恭敬地跪着俯伏下去时,果然看见背上有一个圆圆的小包袱,青色布,上面还画上一些暗红色的花纹。
  “奏来!”王暴躁地说。他见他家伙简单,以为他未必会玩什么好把戏。
  “臣名叫宴之敖者〔13〕;生长汶汶乡〔14〕。少无职业;晚遇明师,教臣把戏,是一个孩子的头。这把戏一个人玩不起来,必须在金龙之前,摆一个金鼎,注满清水,用兽炭〔15〕煎熬。于是放下孩子的头去,一到水沸,这头便随波上下,跳舞百端,且发妙音,欢喜歌唱。这歌舞为一人所见,便解愁释闷,为万民所见,便天下太平。”
  “玩来!”王大声命令说。
  并不要许多工夫,一个煮牛的大金鼎便摆在殿外,注满水,下面堆了兽炭,点起火来。那黑色人站在旁边,见炭火一红,便解下包袱,打开,两手捧出孩子的头来,高高举起。那头是秀眉长眼,皓齿红唇;脸带笑容;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色人捧着向四面转了一圈,便伸手擎到鼎上,动着嘴唇说了几句不知什么话,随即将手一松,只听得扑通一声,坠入水中去了。水花同时溅起,足有五尺多高,此后是一切平静。
  许多工夫,还无动静。国王首先暴躁起来,接着是王后和妃子,大臣,宦官们也都有些焦急,矮胖的侏儒们则已经开始冷笑了。王一见他们的冷笑,便觉自己受愚,回顾武士,想命令他们就将那欺君的莠民掷入牛鼎里去煮杀。
  但同时就听得水沸声;炭火也正旺,映着那黑色人变成红黑,如铁的烧到微红。王刚又回过脸来,他也已经伸起两手向天,眼光向着无物,舞蹈着,忽地发出尖利的声音唱起歌来:

  哈哈爱兮爱乎爱乎!
  爱兮血兮兮谁乎独无。
  民萌冥行兮一夫壶卢。
  彼用百头颅,千头颅兮用万头颅!
  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
  爱一头颅兮血乎呜呼!
  血乎呜呼兮呜呼阿呼,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随着歌声,水就从鼎口涌起,上尖下广,像一座小山,但自水尖至鼎底,不住地回旋运动。那头即似水上上下下,转着圈子,一面又滴溜溜自己翻筋斗,人们还可以隐约看见他玩得高兴的笑容。过了些时,突然变了逆水的游泳,打旋子夹着穿梭,激得水花向四面飞溅,满庭洒下一阵热雨来。一个侏儒忽然叫了一声,用手摸着自己的鼻子。他不幸被热水烫了一下,又不耐痛,终于免不得出声叫苦了。
  黑色人的歌声才停,那头也就在水中央停住,面向王殿,颜色转成端庄。这样的有十余瞬息之久,才慢慢地上下抖动;从抖动加速而为起伏的游泳,但不很快,态度很雍容。绕着水边一高一低地游了三匝,忽然睁大眼睛,漆黑的眼珠显得格外精采,同时也开口唱起歌来:

  王泽流兮浩洋洋;
  克服怨敌,怨敌克服兮,赫兮强!
  宇宙有穷止兮万寿无疆。
  幸我来也兮青其光!
  青其光兮永不相忘。
  异处异处兮堂哉皇!
  堂哉皇哉兮嗳嗳唷,
  嗟来归来,嗟来陪来兮青其光!

  头忽然升到水的尖端停住;翻了几个筋斗之后,上下升降起来,眼珠向着左右瞥视,十分秀媚,嘴里仍然唱着歌:

  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爱乎呜呼兮呜呼阿呼!
  血一头颅兮爱乎呜呼。
  我用一头颅兮而无万夫!
  彼用百头颅,千头颅……

  唱到这里,是沉下去的时候,但不再浮上来了;歌词也不能辨别。涌起的水,也随着歌声的微弱,渐渐低落,像退潮一般,终至到鼎口以下,在远处什么也看不见。
  “怎了?”等了一会,王不耐烦地问。
  “大王,”那黑色人半跪着说。“他正在鼎底里作最神奇的团圆舞,不临近是看不见的。臣也没有法术使他上来,因为作团圆舞必须在鼎底里。”
  王站起身,跨下金阶,冒着炎热立在鼎边,探头去看。只见水平如镜,那头仰面躺在水中间,两眼正看着他的脸。待到王的眼光射到他脸上时,他便嫣然一笑。这一笑使王觉得似曾相识,却又一时记不起是谁来。刚在惊疑,黑色人已经掣出了背着的青色的剑,只一挥,闪电般从后项窝直劈下去,扑通一声,王的头就落在鼎里了。
  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王头刚到水面,眉间尺的头便迎上来,狠命在他耳轮上咬了一口。鼎水即刻沸涌,澎湃有声;两头即在水中死战。约有二十回合,王头受了五个伤,眉间尺的头上却有七处。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他的敌人的后面去。眉间尺偶一疏忽,终于被他咬住了后项窝,无法转身。这一回王的头可是咬定不放了,他只是连连蚕食进去;连鼎外面也仿佛听到孩子的失声叫痛的声音。
  上自王后,下至弄臣,骇得凝结着的神色也应声活动起来,似乎感到暗无天日的悲哀,皮肤上都一粒一粒地起粟;然而又夹着秘密的欢喜,瞪了眼,像是等候着什么似的。
  黑色人也仿佛有些惊慌,但是面不改色。他从从容容地伸开那捏着看不见的青剑的臂膊,如一段枯枝;伸长颈子,如在细看鼎底。臂膊忽然一弯,青剑便蓦地从他后面劈下,剑到头落,坠入鼎中,怦的一声,雪白的水花向着空中同时四射。
  他的头一入水,即刻直奔王头,一口咬住了王的鼻子,几乎要咬下来。王忍不住叫一声“阿唷”,将嘴一张,眉间尺的头就乘机挣脱了,一转脸倒将王的下巴下死劲咬住。他们不但都不放,还用全力上下一撕,撕得王头再也合不上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鼻塌,满脸鳞伤。先前还会在鼎里面四处乱滚,后来只能躺着呻吟,到底是一声不响,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黑色人和眉间尺的头也慢慢地住了嘴,离开王头,沿鼎壁游了一匝,看他可是装死还是真死。待到知道了王头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


  烟消火灭;水波不兴。特别的寂静倒使殿上殿下的人们警醒。他们中的一个首先叫了一声,大家也立刻迭连惊叫起来;一个迈开腿向金鼎走去,大家便争先恐后地拥上去了。有挤在后面的,只能从人脖子的空隙间向里面窥探。
  热气还炙得人脸上发烧。鼎里的水却一平如镜,上面浮着一层油,照出许多人脸孔:王后,王妃,武士,老臣,侏儒,太监。……
  “阿呀,天哪!咱们大王的头还在里面哪,唉唉唉!”第六个妃子忽然发狂似的哭嚷起来。
  上自王后,下至弄臣,也都恍然大悟,仓皇散开,急得手足无措,各自转了四五个圈子。一个最有谋略的老臣独又上前,伸手向鼎边一摸,然而浑身一抖,立刻缩了回来,伸出两个指头,放在口边吹个不住。
  大家定了定神,便在殿门外商议打捞办法。约略费去了煮熟三锅小米的工夫,总算得到一种结果,是:到大厨房去调集了铁丝勺子,命武士协力捞起来。
  器具不久就调集了,铁丝勺,漏勺,金盘,擦桌布,都放在鼎旁边。武士们便揎起衣袖,有用铁丝勺的,有用漏勺的,一齐恭行打捞。有勺子相触的声音,有勺子刮着金鼎的声音;水是随着勺子的搅动而旋绕着。好一会,一个武士的脸色忽而很端庄了,极小心地两手慢慢举起了勺子,水滴从勺孔中珠子一般漏下,勺里面便显出雪白的头骨来。大家惊叫了一声;他便将头骨倒在金盘里。
  “阿呀!我的大王呀!”王后,妃子,老臣,以至太监之类,都放声哭起来。但不久就陆续停止了,因为武士又捞起了一个同样的头骨。
  他们泪眼模胡地四顾,只见武士们满脸油汗,还在打捞。此后捞出来的是一团糟的白头发和黑头发;还有几勺很短的东西,随乎是白胡须和黑胡须。此后又是一个头骨。此后是三枝簪。
  直到鼎里面只剩下清汤,才始住手;将捞出的物件分盛了三金盘:一盘头骨,一盘须发,一盘簪。
  “咱们大王只有一个头。那一个是咱们大王的呢?”第九个妃子焦急地问。
  “是呵……。”老臣们都面面相觑。
  “如果皮肉没有煮烂,那就容易辨别了。”一个侏儒跪着说。
  大家只得平心静气,去细看那头骨,但是黑白大小,都差不多,连那孩子的头,也无从分辨。王后说王的右额上有一个疤,是做太子时候跌伤的,怕骨上也有痕迹。果然,侏儒在一个头骨上发见了:大家正在欢喜的时候,另外的一个侏儒却又在较黄的头骨的右额上看出相仿的瘢痕来。
  “我有法子。”第三个王妃得意地说,“咱们大王的龙准〔16〕是很高的。”
  太监们即刻动手研究鼻准骨,有一个确也似乎比较地高,但究竟相差无几;最可惜的是右额上却并无跌伤的瘢痕。
  “况且,”老臣们向太监说,“大王的后枕骨是这么尖的么?”
  “奴才们向来就没有留心看过大王的后枕骨……。”
  王后和妃子们也各自回想起来,有的说是尖的,有的说是平的。叫梳头太监来问的时候,却一句话也不说。
  当夜便开了一个王公大臣会议,想决定那一个是王的头,但结果还同白天一样。并且连须发也发生了问题。白的自然是王的,然而因为花白,所以黑的也很难处置。讨论了小半夜,只将几根红色的胡子选出;接着因为第九个王妃抗议,说她确曾看见王有几根通黄的胡子,现在怎么能知道决没有一根红的呢。于是也只好重行归并,作为疑案了。
  到后半夜,还是毫无结果。大家却居然一面打呵欠,一面继续讨论,直到第二次鸡鸣,这才决定了一个最慎重妥善的办法,是:只能将三个头骨都和王的身体放在金棺里落葬。
  七天之后是落葬的日期,合城很热闹。城里的人民,远处的人民,都奔来瞻仰国王的“大出丧”。天一亮,道上已经挤满了男男女女;中间还夹着许多祭桌。待到上午,清道的骑士才缓辔而来。又过了不少工夫,才看见仪仗,什么旌旗,木棍,戈戟,弓弩,黄钺之类;此后是四辆鼓吹车。再后面是黄盖随着路的不平而起伏着,并且渐渐近来了,于是现出灵车,上载金棺,棺里面藏着三个头和一个身体。
  百姓都跪下去,祭桌便一列一列地在人丛中出现。几个义民很忠愤,咽着泪,怕那两个大逆不道的逆贼的魂灵,此时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礼,然而也无法可施。
  此后是王后和许多王妃的车。百姓看她们,她们也看百姓,但哭着。此后是大臣,太监,侏儒等辈,都装着哀戚的颜色。只是百姓已经不看他们,连行列也挤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

                           一九二六年十月作。〔17〕

 




 
孤读 @ 2008-07-16 04:53

  这半年来,不知怎的连养老堂里也不大平静了,一部分的老头子,也都交头接耳,跑进跑出的很起劲。只有伯夷〔2〕最不留心闲事,秋凉到了,他又老的很怕冷,就整天的坐在阶沿上晒太阳,纵使听到匆忙的脚步声,也决不抬起头来看。
  “大哥!”
  一听声音自然就知道是叔齐。伯夷是向来最讲礼让的,便在抬头之前,先站起身,把手一摆,意思是请兄弟在阶沿上坐下。
  “大哥,时局好像不大好!”叔齐一面并排坐下去,一面气喘吁吁的说,声音有些发抖。
  “怎么了呀?”伯夷这才转过脸去看,只见叔齐的原是苍白的脸色,好像更加苍白了。
  “您听到过从商王〔3〕那里,逃来两个瞎子的事了罢。”
  “唔,前几天,散宜生〔4〕好像提起过。我没有留心。”
  “我今天去拜访过了。一个是太师疵,一个是少师强,还带来许多乐器〔5〕。听说前几时还开过一个展览会,参观者都‘啧啧称美’,——不过好像这边就要动兵了。”
  “为了乐器动兵,是不合先王之道的。”伯夷慢吞吞的说。
  “也不单为了乐器。您不早听到过商王无道,砍早上渡河不怕水冷的人的脚骨,看看他的骨髓,挖出比干王爷的心来,看它可有七窍吗?〔6〕先前还是传闻,瞎子一到,可就证实了。况且还切切实实的证明了商王的变乱旧章。变乱旧章,原是应该征伐的。不过我想,以下犯上,究竟也不合先王之道……”
  “近来的烙饼,一天一天的小下去了,看来确也像要出事情,”伯夷想了一想,说。“但我看你还是少出门,少说话,仍旧每天练你的太极拳的好!”
  “是……”叔齐是很悌的,应了半声。
  “你想想看,”伯夷知道他心里其实并不服气,便接着说。“我们是客人,因为西伯肯养老〔7〕,呆在这里的。烙饼小下去了,固然不该说什么,就是事情闹起来了,也不该说什么的。”
  “那么,我们可就成了为养老而养老了。”
  “最好是少说话。我也没有力气来听这些事。”
  伯夷咳了起来,叔齐也不再开口。咳嗽一止,万籁寂然,秋末的夕阳,照着两部白胡子,都在闪闪的发亮。


  然而这不平静,却总是滋长起来,烙饼不但小下去,粉也粗起来了。养老堂的人们更加交头接耳,外面只听得车马行走声,叔齐更加喜欢出门,虽然回来也不说什么话,但那不安的神色,却惹得伯夷也很难闲适了:他似乎觉得这碗平稳饭快要吃不稳。
  十一月下旬,叔齐照例一早起了床,要练太极拳,但他走到院子里,听了一听,却开开堂门,跑出去了。约摸有烙十张饼的时候,这才气急败坏的跑回来,鼻子冻得通红,嘴里一阵一阵的喷着白蒸气。
  “大哥!你起来!出兵了!”他恭敬的垂手站在伯夷的床前,大声说,声音有些比平常粗。
  伯夷怕冷,很不愿意这么早就起身,但他是非常友爱的,看见兄弟着急,只好把牙齿一咬,坐了起来,披上皮袍,在被窝里慢吞吞的穿裤子。
  “我刚要练拳,”叔齐等着,一面说。“却听得外面有人马走动,连忙跑到大路上去看时——果然,来了。首先是一乘白彩的大轿,总该有八十一人抬着罢,里面一座木主,写的是‘大周文王之灵位’;后面跟的都是兵。我想:这一定是要去伐纣了。现在的周王是孝子,他要做大事,一定是把文王抬在前面的。看了一会,我就跑回来,不料我们养老堂的墙外就贴着告示……”
  伯夷的衣服穿好了,弟兄俩走出屋子,就觉得一阵冷气,赶紧缩紧了身子。伯夷向来不大走动,一出大门,很看得有些新鲜。不几步,叔齐就伸手向墙上一指,可真的贴着一张大告示〔8〕:

    “照得今殷王纣,乃用驿妇人之言,自绝于天,毁坏其三
  正,离逷其王父母弟。乃断弃其先祖之乐;乃为淫声,用变乱
  正声,怡说妇人。故今予发,维共行天罚。勉哉夫子,不可再,
  不可三!此示。”

  两人看完之后,都不作声,径向大路走去。只见路边都挤满了民众,站得水泄不通。两人在后面说一声“借光”,民众回头一看,见是两位白须老者,便照文王敬老的上谕,赶忙闪开,让他们走到前面。这时打头的木主早已望不见了,走过去的都是一排一排的甲士,约有烙三百五十二张大饼的工夫,这才见别有许多兵丁,肩着九旒云罕旗〔9〕,仿佛五色云一样。接着又是甲士,后面一大队骑着高头大马的文武官员,簇拥着一位王爷,紫糖色脸,络腮胡子,左捏黄斧头,右拿白牛尾,威风凛凛:这正是“恭行天罚”的周王发〔10〕。
  大路两旁的民众,个个肃然起敬,没有人动一下,没有人响一声。在百静中,不提防叔齐却拖着伯夷直扑上去,钻过几个马头,拉住了周王的马嚼子,直着脖子嚷起来道:
  “老子死了不葬,倒来动兵,说得上‘孝’吗?臣子想要杀主子,说得上‘仁’吗?……”
  开初,是路旁的民众,驾前的武将,都吓得呆了;连周王手里的白牛尾巴也歪了过去。但叔齐刚说了四句话,却就听得一片哗啷声响,有好几把大刀从他们的头上砍下来。
  “且住!”
  谁都知道这是姜太公〔11〕的声音,岂敢不听,便连忙停了刀,看着这也是白须白发,然而胖得圆圆的脸。
  “义士呢。放他们去罢!”
  武将们立刻把刀收回,插在腰带上。一面是走上四个甲士来,恭敬的向伯夷和叔齐立正,举手,之后就两个挟一个,开正步向路旁走过去。民众们也赶紧让开道,放他们走到自己的背后去。
  到得背后,甲士们便又恭敬的立正,放了手,用力在他们俩的脊梁上一推。两人只叫得一声“阿呀”,跄跄踉踉的颠了周尺一丈〔12〕路远近,这才扑通的倒在地面上。叔齐还好,用手支着,只印了一脸泥;伯夷究竟比较的有了年纪,脑袋又恰巧磕在石头上,便晕过去了。


  大军过去之后,什么也不再望得见,大家便换了方向,把躺着的伯夷和坐着的叔齐围起来。有几个是认识他们的,当场告诉人们,说这原是辽西的孤竹君的两位世子,因为让位,这才一同逃到这里,进了先王所设的养老堂。这报告引得众人连声赞叹,几个人便蹲下身子,歪着头去看叔齐的脸,几个人回家去烧姜汤,几个人去通知养老堂,叫他们快抬门板来接了。
  大约过了烙好一百零三四张大饼的工夫,现状并无变化,看客也渐渐的走散;又好久,才有两个老头子抬着一扇门板,一拐一拐的走来,板上面还铺着一层稻草:这还是文王定下来的敬老的老规矩。板在地上一放,空咙一声,震得伯夷突然张开了眼睛:他苏醒了。叔齐惊喜的发一声喊,帮那两个人一同轻轻的把伯夷扛上门板,抬向养老堂里去;自己是在旁边跟定,扶住了挂着门板的麻绳。
  走了六七十步路,听得远远地有人在叫喊:
  “您哪!等一下!姜汤来哩!”望去是一位年青的太太,手里端着一个瓦罐子,向这面跑来了,大约怕姜汤泼出罢,她跑得不很快。
  大家只得停住,等候她的到来。叔齐谢了她的好意。她看见伯夷已经自己醒来了,似乎很有些失望,但想了一想,就劝他仍旧喝下去,可以暖暖胃。然而伯夷怕辣,一定不肯喝。
  “这怎么办好呢?还是八年陈的老姜熬的呀。别人家还拿不出这样的东西来呢。我们的家里又没有爱吃辣的人……”她显然有点不高兴。
  叔齐只得接了瓦罐,做好做歹的硬劝伯夷喝了一口半,余下的还很多,便说自己也正在胃气痛,统统喝掉了。眼圈通红的,恭敬的夸赞了姜汤的力量,谢了那太太的好意之后,这才解决了这一场大纠纷。
  他们回到养老堂里,倒也并没有什么余病,到第三天,伯夷就能够起床了,虽然前额上肿着一大块——然而胃口坏。官民们都不肯给他们超然,时时送来些搅扰他们的消息,或者是官报,或者是新闻。十二月底,就听说大军已经渡了盟津,诸侯无一不到。不久也送了武王的《太誓》的钞本来。〔13〕
  这是特别钞给养老堂看的,怕他们眼睛花,每个字都写得有核桃一般大。不过伯夷还是懒得看,只听叔齐朗诵了一遍,别的倒也并没有什么,但是“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昏弃其家国……”〔14〕这几句,断章取义,却好像很伤了自己的心。
  传说也不少:有的说,周师到了牧野,和纣王的兵大战,杀得他们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连木棍也浮起来,仿佛水上的草梗一样;〔15〕有的却道纣王的兵虽然有七十万,其实并没有战,一望见姜太公带着大军前来,便回转身,反替武王开路了。〔16〕
  这两种传说,固然略有些不同,但打了胜仗,却似乎确实的。此后又时时听到运来了鹿台的宝贝,巨桥的白米〔17〕,就更加证明了得胜的确实。伤兵也陆陆续续的回来了,又好像还是打过大仗似的。凡是能够勉强走动的伤兵,大抵在茶馆,酒店,理发铺,以及人家的檐前或门口闲坐,讲述战争的故事,无论那里,总有一群人眉飞色舞的在听他。春天到了,露天下也不再觉得怎么凉,往往到夜里还讲得很起劲。
  伯夷和叔齐都消化不良,每顿总是吃不完应得的烙饼;睡觉还照先前一样,天一暗就上床,然而总是睡不着。伯夷只在翻来复去,叔齐听了,又烦躁,又心酸,这时候,他常是重行起来,穿好衣服,到院子里去走走,或者练一套太极拳。
  有一夜,是有星无月的夜。大家都睡得静静的了,门口却还有人在谈天。叔齐是向来不偷听人家谈话的,这一回可不知怎的,竟停了脚步,同时也侧着耳朵。
  “妈的纣王,一败,就奔上鹿台去了,”说话的大约是回来的伤兵。“妈的,他堆好宝贝,自己坐在中央,就点起火来。”
  “阿唷,这可多么可惜呀!”这分明是管门人的声音。
  “不慌!只烧死了自己,宝贝可没有烧哩。咱们大王就带着诸侯,进了商国。他们的百姓都在郊外迎接,大王叫大人们招呼他们道:‘纳福呀!’他们就都磕头。一直进去,但见门上都贴着两个大字道:‘顺民’。大王的车子一径走向鹿台,找到纣王自寻短见的处所,射了三箭……”
  “为什么呀?怕他没有死吗?”别一人问道。
  “谁知道呢。可是射了三箭,又拔出轻剑来,一砍,这才拿了黄斧头,嚓!砍下他的脑袋来,挂在大白旗上。”
  叔齐吃了一惊。
  “之后就去找纣王的两个小老婆。哼,早已统统吊死了。大王就又射了三箭,拔出剑来,一砍,这才拿了黑斧头,割下她们的脑袋,挂在小白旗上。这么一来……”〔18〕
  “那两个姨太太真的漂亮吗?”管门人打断了他的话。
  “知不清。旗杆子高,看的人又多,我那时金创还很疼,没有挤近去看。”
  “他们说那一个叫作妲己〔19〕的是狐狸精,只有两只脚变不成人样,便用布条子裹起来:真的?”
  “谁知道呢。我也没有看见她的脚。可是那边的娘儿们却真有许多把脚弄得好像猪蹄子的。”
  叔齐是正经人,一听到他们从皇帝的头,谈到女人的脚上去了,便双眉一皱,连忙掩住耳朵,返身跑进房里去。伯夷也还没有睡着,轻轻的问道:
  “你又去练拳了么?”
  叔齐不回答,慢慢的走过去,坐在伯夷的床沿上,弯下腰,告诉了他刚才听来的一些话。这之后,两人都沉默了许多时,终于是叔齐很困难的叹一口气,悄悄的说道:
  “不料竟全改了文王的规矩……你瞧罢,不但不孝,也不仁……这样看来,这里的饭是吃不得了。”
  “那么,怎么好呢?”伯夷问。
  “我看还是走……”
  于是两人商量了几句,就决定明天一早离开这养老堂,不再吃周家的大饼;东西是什么也不带。兄弟俩一同走到华山去,吃些野果和树叶来送自己的残年。况且“天道无亲,常与善人”〔20〕,或者竟会有苍术和茯苓之类也说不定。
  打定主意之后,心地倒十分轻松了。叔齐重复解衣躺下,不多久,就听到伯夷讲梦话;自己也觉得很有兴致,而且仿佛闻到茯苓的清香,接着也就在这茯苓的清香中,沉沉睡去了。


  第二天,兄弟俩都比平常醒得早,梳洗完毕,毫不带什么东西,其实也并无东西可带,只有一件老羊皮长袍舍不得,仍旧穿在身上,拿了拄杖,和留下的烙饼,推称散步,一径走出养老堂的大门;心里想,从此要长别了,便似乎还不免有些留恋似的,回过头来看了几眼。
  街道上行人还不多;所遇见的不过是睡眼惺忪的女人,在井边打水。将近郊外,太阳已经高升,走路的也多起来了,虽然大抵昂看头,得意洋洋的,但一看见他们,却还是照例的让路。树木也多起来了,不知名的落叶树上,已经吐着新芽,一望好像灰绿的轻烟,其间夹着松柏,在蒙胧中仍然显得很苍翠。
  满眼是阔大,自由,好看,伯夷和叔齐觉得仿佛年青起来,脚步轻松,心里也很舒畅了。
  到第二天的午后,迎面遇见了几条岔路,他们决不定走那一条路近,便检了一个对面走来的老头子,很和气的去问他。
  “阿呀,可惜,”那老头子说。“您要是早一点,跟先前过去的那队马跑就好了。现在可只得先走这条路。前面岔路还多,再问罢。”
  叔齐就记得了正午时分,他们的确遇见过几个废兵,赶着一大批老马,瘦马,跛脚马,癞皮马,从背后冲上来,几乎把他们踏死,这时就趁便问那老人,这些马是赶去做什么的。
  “您还不知道吗?”那人答道。“我们大王已经‘恭行天罚’,用不着再来兴师动众,所以把马放到华山脚下去的。这就是‘归马于华山之阳’呀,您懂了没有?我们还在‘放牛于桃林之野’〔21〕哩!吓,这回可真是大家要吃太平饭了。”
  然而这竟是兜头一桶冷水,使两个人同时打了一个寒噤,但仍然不动声色,谢过老人,向着他所指示的路前行。无奈这“归马于华山之阳”,竟踏坏了他们的梦境,使两个人的心里,从此都有些七上八下起来。
  心里忐忑,嘴里不说,仍是走,到得傍晚,临近了一座并不很高的黄土冈,上面有一些树林,几间土屋,他们便在途中议定,到这里去借宿。
  离土冈脚还有十几步,林子里便窜出五个彪形大汉来,头包白布,身穿破衣,为首的拿一把大刀,另外四个都是木棍。一到冈下,便一字排开,拦住去路,一同恭敬的点头,大声吆喝道:
  “老先生,您好哇!”
  他们俩都吓得倒退了几步,伯夷竟发起抖来,还是叔齐能干,索性走上前,问他们是什么人,有什么事。
  “小人就是华山大王小穷奇〔22〕,”那拿刀的说,“带了兄弟们在这里,要请您老赏一点买路钱!”
  “我们那里有钱呢,大王。”叔齐很客气的说。“我们是从养老堂里出来的。”
  “阿呀!”小穷奇吃了一惊,立刻肃然起敬,“那么,您两位一定是‘天下之大老也’〔23〕了。小人们也遵先王遗教,非常敬老,所以要请您老留下一点纪念品……”他看见叔齐没有回答,便将大刀一挥,提高了声音道:“如果您老还要谦让,那可小人们只好恭行天搜,瞻仰一下您老的贵体了!”
  伯夷叔齐立刻擎起了两只手;一个拿木棍的就来解开他们的皮袍,棉袄,小衫,细细搜检了一遍。
  “两个穷光蛋,真的什么也没有!”他满脸显出失望的颜色,转过头去,对小穷奇说。
  小穷奇看出了伯夷在发抖,便上前去,恭敬的拍拍他肩膀,说道:
  “老先生,请您不要怕。海派会‘剥猪猡’〔24〕,我们是文明人,不干这玩意儿的。什么纪念品也没有,只好算我们自己晦气。现在您只要滚您的蛋就是了!”
  伯夷没有话好回答,连衣服也来不及穿好,和叔齐迈开大步,眼看着地,向前便跑。这时五个人都已经站在旁边,让出路来了。看见他们在面前走过,便恭敬的垂下双手,同声问道:
  “您走了?您不喝茶了么?”
  “不喝了,不喝了……”伯夷和叔齐且走且说,一面不住的点着头。


  “归马于华山之阳”和华山大王小穷奇,都使两位义士对华山害怕,于是从新商量,转身向北,讨着饭,晓行夜宿,终于到了首阳山〔25〕。
  这确是一座好山。既不高,又不深,没有大树林,不愁虎狼,也不必防强盗:是理想的幽栖之所。两人到山脚下一看,只见新叶嫩碧,土地金黄,野草里开着些红红白白的小花,真是连看看也赏心悦目。他们就满心高兴,用拄杖点着山径,一步一步的挨上去,找到上面突出一片石头,好像岩洞的处所,坐了下来,一面擦着汗,一面喘着气。
  这时候,太阳已经西沉,倦鸟归林,啾啾唧唧的叫着,没有上山时候那么清静了,但他们倒觉得也还新鲜,有趣。在铺好羊皮袍,准备就睡之前,叔齐取出两个大饭团,和伯夷吃了一饱。这是沿路讨来的残饭,因为两人曾经议定,“不食周粟”,只好进了首阳山之后开始实行,所以当晚把它吃完,从明天起,就要坚守主义,绝不通融了。
  他们一早就被乌老鸦闹醒,后来重又睡去,醒来却已是上午时分。伯夷说腰痛腿酸,简直站不起;叔齐只得独自去走走,看可有可吃的东西。他走了一些时,竟发见这山的不高不深,没有虎狼盗贼,固然是其所长,然而因此也有了缺点:下面就是首阳村,所以不但常有砍柴的老人或女人,并且有进来玩耍的孩子,可吃的野果子之类,一颗也找不出,大约早被他们摘去了。
  他自然就想到茯苓。但山上虽然有松树,却不是古松,都好像根上未必有茯苓;即使有,自己也不带锄头,没有法子想。接着又想到苍术,然而他只见过苍术的根,毫不知道那叶子的形状,又不能把满山的草都拔起来看一看,即使苍术生在眼前,也不能认识。心里一暴躁,满脸发热,就乱抓了一通头皮。
  但是他立刻平静了,似乎有了主意,接着就走到松树旁边,摘了一衣兜的松针,又往溪边寻了两块石头,砸下松针外面的青皮,洗过,又细细的砸得好像面饼,另寻一片很薄的石片,拿着回到石洞去了。
  “三弟,有什么捞儿〔26〕没有?我是肚子饿的咕噜咕噜响了好半天了。”伯夷一望见他,就问。
  “大哥,什么也没有。试试这玩意儿罢。”
  他就近拾了两块石头,支起石片来,放上松针面,聚些枯枝,在下面生了火。实在是许多工夫,才听得湿的松针面有些吱吱作响,可也发出一点清香,引得他们俩咽口水。叔齐高兴得微笑起来了,这是姜太公做八十五岁生日的时候,他去拜寿,在寿筵上听来的方法。
  发香之后,就发泡,眼见它渐渐的干下去,正是一块糕。叔齐用皮袍袖子裹着手,把石片笑嘻嘻的端到伯夷的面前。伯夷一面吹,一面拗,终于拗下一角来,连忙塞进嘴里去。
  他愈嚼,就愈皱眉,直着脖子咽了几咽,倒哇的一声吐出来了,诉苦似的看着叔齐道:
  “苦……粗……”
  这时候,叔齐真好像落在深潭里,什么希望也没有了。抖抖的也拗了一角,咀嚼起来,可真也毫没有可吃的样子:苦……粗……
  叔齐一下子失了锐气,坐倒了,垂了头。然而还在想,挣扎的想,仿佛是在爬出一个深潭去。爬着爬着,只向前。终于似乎自己变了孩子,还是孤竹君的世子,坐在保姆的膝上了。这保姆是乡下人,在和他讲故事:黄帝打蚩尤,大禹捉无支祁,还有乡下人荒年吃薇菜。
  他又记得了自己问过薇菜的样子,而且山上正见过这东西。他忽然觉得有了气力,立刻站起身,跨进草丛,一路寻过去。
  果然,这东西倒不算少,走不到一里路,就摘了半衣兜。他还是在溪水里洗了一洗,这才拿回来;还是用那烙过松针面的石片,来烤薇菜。叶子变成暗绿,熟了。但这回再不敢先去敬他的大哥了,撮起一株来,放在自己的嘴里,闭着眼睛,只是嚼。
  “怎么样?”伯夷焦急的问。
  “鲜的!”
  两人就笑嘻嘻的来尝烤薇菜;伯夷多吃了两撮,因为他是大哥。
  他们从此天天采薇菜。先前是叔齐一个人去采,伯夷煮;后来伯夷觉得身体健壮了一些,也出去采了。做法也多起来:薇汤,薇羹,薇酱,清炖薇,原汤焖薇芽,生晒嫩薇叶……
  然而近地的薇菜,却渐渐的采完,虽然留着根,一时也很难生长,每天非走远路不可了。搬了几回家,后来还是一样的结果。而且新住处也逐渐的难找了起来,因为既要薇菜多,又要溪水近,这样的便当之处,在首阳山上实在也不可多得的。叔齐怕伯夷年纪太大了,一不小心会中风,便竭力劝他安坐在家里,仍旧单是担任煮,让自己独自去采薇。
  伯夷逊让了一番之后,倒也应允了,从此就较为安闲自在,然而首阳山上是有人迹的,他没事做,脾气又有些改变,从沉默成了多话,便不免和孩子去搭讪,和樵夫去扳谈。也许是因为一时高兴,或者有人叫他老乞丐的缘故罢,他竟说出了他们俩原是辽西的孤竹君的儿子,他老大,那一个是老三。父亲在日原是说要传位给老三的,一到死后,老三却一定向他让。他遵父命,省得麻烦,逃走了。不料老三也逃走了。两人在路上遇见,便一同来找西伯——文王,进了养老堂。又不料现在的周王竟“以臣弑君”起来,所以只好不食周粟,逃上首阳山,吃野菜活命……等到叔齐知道,怪他多嘴的时候,已经传播开去,没法挽救了。但也不敢怎么埋怨他;只在心里想:父亲不肯把位传给他,可也不能不说很有些眼力。
  叔齐的预料也并不错:这结果坏得很,不但村里时常讲到他们的事,也常有特地上山来看他们的人。有的当他们名人,有的当他们怪物,有的当他们古董。甚至于跟着看怎样采,围着看怎样吃,指手画脚,问长问短,令人头昏。而且对付还须谦虚,倘使略不小心,皱一皱眉,就难免有人说是“发脾气”。
  不过舆论还是好的方面多。后来连小姐太太,也有几个人来看了,回家去都摇头,说是“不好看”,上了一个大当。
  终于还引动了首阳村的第一等高人小丙君〔27〕。他原是妲己的舅公的干女婿,做着祭酒〔28〕,因为知道天命有归,便带着五十车行李和八百个奴婢,来投明主了。可惜已在会师盟津的前几天,兵马事忙,来不及好好的安插,便留下他四十车货物和七百五十个奴婢,另外给子两顷首阳山下的肥田,叫他在村里研究八卦学。他也喜欢弄文学,村中都是文盲,不懂得文学概论,气闷已久,便叫家丁打轿,找那两个老头子,谈谈文学去了;尤其是诗歌,因为他也是诗人,已经做好一本诗集子。
  然而谈过之后,他一上轿就摇头,回了家,竟至于很有些气愤。他以为那两个家伙是谈不来诗歌的。第一、是穷:谋生之不暇,怎么做得出好诗?第二、是“有所为”,失了诗的“敦厚”;第三、是有议论,失了诗的“温柔”。〔29〕尤其可议的是他们的品格,通体都是矛盾。于是他大义凛然的斩钉截铁的说道: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30〕,难道他们在吃的薇,不是我们圣上的吗!”
  这时候,伯夷和叔齐也在一天一天的瘦下去了。这并非为了忙于应酬,因为参观者倒在逐渐的减少。所苦的是薇菜也已经逐渐的减少,每天要找一捧,总得费许多力,走许多路。
  然而祸不单行。掉在井里面的时候,上面偏又来了一块大石头。
  有一天,他们俩正在吃烤薇菜,不容易找,所以这午餐已在下午了。忽然走来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先前是没有见过的,看她模样,好像是阔人家里的婢女。
  “您吃饭吗?”她问。
  叔齐仰起脸来,连忙陪笑,点点头。
  “这是什么玩意儿呀?”她又问。
  “薇。”伯夷说。
  “怎么吃着这样的玩意儿的呀?”
  “因为我们是不食周粟……”
  伯夷刚刚说出口,叔齐赶紧使一个眼色,但那女人好像聪明得很,已经懂得了。她冷笑了一下,于是大义凛然的斩钉截铁的说道: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在吃的薇,难道不是我们圣上的吗!”〔31〕
  伯夷和叔齐听得清清楚楚,到了末一句,就好像一个大霹雳,震得他们发昏;待到清醒过来,那鸦头已经不见了。薇,自然是不吃,也吃不下去了,而且连看看也害羞,连要去搬开它,也抬不起手来,觉得仿佛有好几百斤重。


  樵夫偶然发见了伯夷和叔齐都缩做一团,死在山背后的石洞里,是大约这之后的二十天。并没有烂,虽然因为瘦,但也可见死的并不久;老羊皮袍却没有垫着,不知道弄到那里去了。这消息一传到村子里,又哄动了一大批来看的人,来来往往,一直闹到夜。结果是有几个多事的人,就地用黄土把他们埋起来,还商量立一块石碑,刻上几个字,给后来好做古迹。
  然而合村里没有人能写字,只好去求小丙君。
  然而小丙君不肯写。
  “他们不配我来写,”他说。“都是昏蛋。跑到养老堂里来,倒也罢了,可又不肯超然;跑到首阳山里来,倒也罢了,可是还要做诗;做诗倒也罢了,可是还要发感慨,不肯安分守己,‘为艺术而艺术’。你瞧,这样的诗,可是有永久性的:上那西山呀采它的薇菜,强盗来代强盗呀不知道这的不对。神农虞夏一下子过去了,我又那里去呢?唉唉死罢,命里注定的晦气!
  “你瞧,这是什么话?温柔敦厚的才是诗。他们的东西,却不但‘怨’,简直‘骂’了。没有花,只有刺,尚且不可,何况只有骂。即使放开文学不谈,他们撇下祖业,也不是什么孝子,到这里又讥讪朝政,更不像一个良民……我不写!……”
  文盲们不大懂得他的议论,但看见声势汹汹,知道一定是反对的意思,也只好作罢了。伯夷和叔齐的丧事,就这样的算是告了一段落。
  然而夏夜纳凉的时候,有时还谈起他们的事情来。有人说是老死的,有人说是病死的,有人说是给抢羊皮袍子的强盗杀死的。后来又有人说其实恐怕是故意饿死的,因为他从小丙君府上的鸦头阿金姐〔32〕那里听来:这之前的十多天,她曾经上山去奚落他们了几句,傻瓜总是脾气大,大约就生气了,绝了食撒赖,可是撒赖只落得一个自己死。
  于是许多人就非常佩服阿金姐,说她很聪明,但也有些人怪她太刻薄。
  阿金姐却并不以为伯夷叔齐的死掉,是和她有关系的。自然,她上山去开了几句玩笑,是事实,不过这仅仅是推笑。那两个傻瓜发脾气,因此不吃薇菜了,也是事实,不过并没有死,倒招来了很大的运气。
  “老天爷的心肠是顶好的,”她说。“他看见他们的撒赖,快要饿死了,就吩咐母鹿,用它的奶去喂他们。您瞧,这不是顶好的福气吗?用不着种地,用不着砍柴,只要坐着,就天天有鹿奶自己送到你嘴里来。可是贱骨头不识抬举,那老三,他叫什么呀,得步进步,喝鹿奶还不够了。他喝着鹿奶,心里想,‘这鹿有这么胖,杀它来吃,味道一定是不坏的。’一面就慢慢的伸开臂膊,要去拿石片。可不知道鹿是通灵的东西,它已经知道了人的心思,立刻一溜烟逃走了。老天爷也讨厌他们的贪嘴,叫母鹿从此不要去。〔33〕您瞧,他们还不只好饿死吗?那里是为了我的话,倒是为了自己的贪心,贪嘴呵!……”
  听到这故事的人们,临末都深深的叹一口气,不知怎的,连自己的肩膀也觉得轻松不少了。即使有时还会想起伯夷叔齐来,但恍恍忽忽,好像看见他们蹲在石壁下,正在张开白胡子的大口,拚命的吃鹿肉。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作。